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,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不能补发毕业(学位)证书,只能补发毕业(学位)证明书。毕业证明书与毕业证书具有同等效力。申请补发毕业(学位)证明书的程序及要求如下:
一、学生向毕业学校提出补发毕业(学位)证明书申请,填写《江苏高等教育毕业证书遗失后补发毕业(学位)证明书申请表》(以下简称《申请表》)。
二、提供学生本人身份证(正反面)复印件一份。
三、近期免冠蓝底2寸照片:电子稿(不超过40KB)和3张纸质稿照片。
四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(补办毕业证明书提供)。
五、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(补办学位证明书提供)。
六、如本人无法来校领取毕业证明书,需他人代领,要有委托书(写在本人身份证复印件下方)、代领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申请表各一份。
七、证明书办理时间为周一至周四,领取时间为周五下午。